12月23日长兴城区大气重污染蓝色预警
3
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7-12-23 09:15:35   浏览次数:    【字号: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色

    2017年12月23日,长兴县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为144,空气质量类别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110微克/立方米。

    根据县环境监测中心和县气象台联合会商结果,长兴县城区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在201-300之间,空气质量类别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PM2.5,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时发布[大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同时启动《长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长政办发〔2014〕188号),进入四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各自应急行动方案,采取以下相应应急措施,以有效减缓大气重污染程度。

    (一)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2)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排污单位要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4)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5)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频次(冰冻天气除外),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

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

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长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

收藏】【打印该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