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长兴县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告征求各界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书面反馈至长兴县环保局污防科。(联系电话:6043899,地址: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楼11楼污染防治科3)。
附件:关于征求《长兴县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