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宝佳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3000吨环保水性建筑涂料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受理及拟批准的公示
2017年9月20日,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名称
年产13000吨环保水性建筑涂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宝佳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上狮村
审批文号
长环管[2015]992号
验收监测单位
湖州捷信检测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17年9月20日
公示时间
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9日
项目概况
浙江宝佳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11800万元,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大云寺村、上狮村(收购浙江坚塔商砼构件有限公司)建设。购置双轴搅拌机、单轴搅拌机、无重力干粉混合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143台(套)。项目可年产水性建筑涂料13000吨的生产能力。
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送长兴林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催化氧化+砂滤”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部分回用于生产后纳入污水管网,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安装排风扇,加强机械通风。车间安装通风装置,职工配套防护口罩等。
3、固废:渣、废拖把、沉渣、废活性炭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包装桶和包装袋等委托供货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已选用先进的优质低噪低功率设备,并在主要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经监测达标。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
王华、沈炜东
联系电话
0572-6369095
传真
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
长兴县林城镇环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