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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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7-12-15 16:5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色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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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衬布2000 万米、无纺布300 吨迁建项目

长兴县搏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长兴县李家巷工业园区超强路

利用现有设备热轧机、浆点机、双点涂层机、卷布机等设备共计7 台(套),正式投产后预计年加工衬布2000 万米、无纺布300 吨的生产能力。

2017年12月13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含尘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由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边角料、次品、废包装固废收集后定期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重新回用于生产中;废活性炭收集后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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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辐照交联卷材2500吨技改项目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县吕山乡吕山村

总投资 200 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已购置的挤出机、高温定型器、密炼机等生产设备,对原有的年产辐照交联卷材 2500 吨项目进行技改,新增密炼、发泡

及后道加工工艺,技改前后产品产量保持不变。

2017年12月08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按照要求做好各设备工段粉尘的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配套适用的废气治理技术和装备,确保投料粉尘、密炼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相关标准;其他工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中相关标准,氨排放速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二级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塔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对外开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布袋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废弃原料包装袋、边角料及次品定期出售给相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浮油和沉渣经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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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0  万米大型重载输送链条及循环节能立体停车库专用链条建设项目

浙江杭沃链条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总投资 2950 万元,选址于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工业走廊,购置中频数控成形机、数控自动斜轨车床、自动上下料抛丸机等生产辅助设

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具备年产大型重载输送链条及循环节能立体停车库专用链条 10 万米的生产能力。

2017年12月08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抛丸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并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机加工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由浙江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经收集后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皂化液、液压油、含油抹布和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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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科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 万立方米地暖板材建设项目

长兴科建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县林城镇午山岗工业孵化区

拟租赁吴斌芳现有生产厂房2500 平方米,购置挤塑机、模具、横切机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0 万立方米地暖板材的生产能力

2017年12月13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 97-1996)中相应标准;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沿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聚苯乙烯热熔、边料挤压、挤出成型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同一套“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沿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烟尘、SO2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中相应标准、NOx《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中相应标准后通过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实施完善的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农民作为农肥清运,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纳管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收集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次品、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做好生产噪声的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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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特种砂浆10 万吨、地铁管片及城市管廊预制构件10 万只异地扩建项目

浙江坚塔商砼构件有限公司

长兴县泗安镇工业集中区

利用闲置生产厂房及公共设施,购置斗式提升机、双轴浆叶混合机、储罐、配料秤、包装机、焊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特种砂浆10 万吨、地铁管片及城市管廊预制构件10 万只的生产规模

2017年12月12日在365备用主页网站(http://www.czlmsol.com/)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砂烘干、砂筛分废气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标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仓顶呼吸孔粉尘经筒仓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直接返回筒仓内,净化尾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仓顶高空排放。搅拌、散装、包装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分别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标准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装卸、运输经挡风抑尘网、洒水抑尘等措施使扬尘达到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 13)中无组织排放监测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实施完善的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砂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水池养护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农民作为农肥清运,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纳管处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收集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钢筋边角料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焊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砂清洗水沉淀池压滤土由相关单位外运用于道路铺路;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做好生产噪声的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365备用主页行政许可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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