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江苏省镇江市等39个地区为国家生态市(县、区)的公示 |
来源:365备用主页 发布时间:2013-11-21 15:15:22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背景色: 】 |
根据地方申请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推荐,经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组考核,江苏省镇江市、扬州市、如东县、如皋市、海门市、句容市、扬中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江都区、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南京市溧水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洞头县、长兴县、嘉善县、淳安县、泰顺县、天台县、云和县、遂昌县、杭州市西湖区,山东省寿光市,辽宁省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福建省长泰县、南靖县、德化县、永春县、泰宁县,河南省栾川县,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新都区、新津县已通过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验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生态市(县、区)工作,现就江苏省镇江市等39个地区创建生态市(县、区)事宜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上进行公示。 环境保护部 2013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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