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季度长兴县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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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23 1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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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季度长兴县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 一、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 2016年第4季度,我县开展监督性监测的省控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共9家,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工业废气重点污染源 2016年第4季度,我县开展监督监测的省控(含国控)工业废气重点污染源共10家,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重金属重点污染源 2016年第4季度,我县开展监督监测的省控(含国控)重金属废水企业18家、重金属废气企业17家,综合达标率为100%(废水、废气达标率均为100%)。 四、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 2016年第4季度,我县开展监督监测的省控(含国控)危险废物废水企业12家、危险废物废气企业12家,综合达标率为100%(废水、废气达标率均为100%)。 五、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2016年第4季度,我县开展监督监测的省控(含国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共9家,实际处理水量和达标水量均为37.6432万吨/日,总体达标率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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